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

2018年10月12日   点击人次: 6462   

各学院(研究院):

为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就业安全和切身利益,不断增强毕业生的就业安全意识,确保毕业生安全、顺利就业,现就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

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就业安全教育要融入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,校院两级齐抓共管,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,为毕业生的安全就业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
二、加强就业管理

毕业生参加校内招聘活动,严格按照《昆明理工大学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规定》(昆理工校字[2018]74号)相关要求开展。毕业生参加校外招聘会、面试、就业实践等活动,严格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。各学院要准确掌握毕业生求职应聘活动中的去向和动向,能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与毕业生随时取得联系,如果发现异常情况,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、迅速处理。

三、突出重点内容

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:

1.参加招聘时,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情况,如业务范围、规模、地址及招聘条件、招聘流程等,必要时可通过实地考察、相关网站或者工商部门求证用人单位的合法性。

2.招聘信息应通过学校就业网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、政府网站、正规求职网站、学校通知等方式获取,不要轻信陌生人邮件、短信等渠道的招聘信息。要对就业信息认真甄别,不法分子会采取更改岗位要求、篡改联系方式(电话、邮箱等)等手段,发布与真实招聘信息在版面上和结构上极为相似的虚假招聘信息,诱使毕业生上当。

3.参加单位校外面试时,应将面试地点、时间、行程安排等信息告知辅导员、班委或者同学,并保持手机通畅。应选择在应聘单位办公地点和正常上班时间接受面试,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电话或者视频面试,若招聘单位面试地点选择宾馆、居民小区等场所,要提高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女生参加面试,应两人以上同行。

4.应保护好个人信息,尤其是家庭电话、家庭详细地址、身份证号码、父母手机号码等,以防不法分子利用毕业生个人信息对家庭或者个人进行诈骗活动。

5.按照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收取求职者的费用(报名费、服装费等),不能扣押毕业生身份证、学生证等证件,不能以入职培训为名让学生通过信贷公司借款支付培训费等费用,如遇交费、扣押证件及贷款等情况,应立即停止应聘活动,相关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。

6.如招聘单位承诺的薪资水平非常优厚(比如一两年内年薪可以达到百万)、入职后职位级别提升比较快,要提防其经营活动的合法性,要警惕被骗或者陷入传销活动。

7.应聘进入小额贷款、投资理财、P2P(点对点网络借款)公司等企业时,应注意单位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,避免进入“合法”企业从事非法活动,成为校园贷、求职贷等危害社会行为的推动者,如遇相关情况,在保证个人安全的情况下,应及时报警并向学校反映有关情况。

8.求职时如需体检的,应该县级以上正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,拒绝用人单位临时安排的体检或者到非正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。

9.加强对劳动法、合同法、校园招聘活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的学习,从根本上认清求职过程中的违法、违规行为,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10.其他涉及就业安全内容。

四、丰富教育方式

要以主题班会、宣传媒介等形式,引导毕业生增加防范意识,提防就业陷阱,加强毕业生日常就业安全教育。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大学生就业安全事件,采取案例分析、专家讲座等形式,针对性的做好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。随着就业形势和就业方式的不断变化,新的就业安全问题还会出现;针对就业过程中的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、新花样,要随时保持警惕,实时开展就业安全专题教育。要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校内招聘活动,加大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,力争让更多的毕业生在校内安全顺利就业。